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19.人若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,就能意识到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;因为天堂在人里面,那些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便进入天堂。人里面的天堂就是承认神性,并被神性引导。每个宗教的初始和根基都是承认神性。一个不承认神性的宗教根本不是宗教。每个宗教的戒律都关注敬拜,因而关注敬拜神性的方式,以便敬拜蒙祂悦纳;当这一点在人心里稳安下来时,也就是说,只要他意愿或热爱这一点,就会被主引导。众所周知,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过着道德的生活;事实上,许多非基督徒过着比基督徒更道德的生活。过道德的生活要么是为了取悦神,要么是为了取悦世人。为取悦神所过的道德生活就是一种属灵生活。就外在形式而言,这二者看上去一样;但就内在形式而言,则完全不同。一种使人得救,一种不然。因为人若为取悦神性而过道德的生活,便被神性引导;若为取悦世人而过道德的生活,便被自己引导。
可举例说明这一点。人不向邻舍行恶若是因为这违背宗教,也就是违背神性,就是出于一种属灵动机不去行恶;但是,他不向别人行恶若只是因为害怕法律,或丧失名声、尊敬或利益,也就是因为自我和世界,就是出于一种属世动机不去行恶,被自己引导。后一种生活是属世的,而前一种生活是属灵的。若人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,他便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;若他的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,他就没有天堂在自己里面;因为天堂从上面流入,并打开人的内层,再通过他的内层流入他的外层;而世界则从下面流入,并打开外层,而不是内层。因为从自然界到灵界的流注是不存在的,只有从灵界到自然界的流注;因此,如果天堂同时不被接受,内层依旧是关闭的。这一切清楚表明谁接受天堂在自己里面,谁不接受。
然而,没有哪两个人里面的天堂是一样的。天堂照着各人对良善及其真理的情感而各不相同。人若为了神性的缘故而处于对良善的情感,便热爱神性真理,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,渴望结合。这解释了为何非基督徒尽管在世时并未处于纯正的真理,却仍由于自己的爱而在来世接受真理。
注: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种婚姻(1904, 2173, 2508节)。良善与真理处在趋向结合的不断努力中;良善渴望真理,并渴望与它结合(9206—9207, 9495节)。良善与真理如何结合,在谁里面结合(3834, 3843, 4096—4097, 4301, 4345, 4353, 4364, 4368, 5365, 7623-7627, 9258节)。
4190.“雅各就拿一块石头立作柱子”表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。这从“石头”和“柱子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石头”是指真理(参看643, 1298, 3720节);“柱子”是指基于此,即基于真理的敬拜(3727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这句话表示类似真理和基于此的敬拜。之所以用“类似真理”这个词,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真理,是因为尽管外邦人不知道圣言,因而不认识主,但他们仍拥有诸如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类外在真理,如:要以神圣的方式敬拜神,举行宗教节日,要孝敬父母,不可偷盗,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贪恋邻人的财物。因此,外邦人拥有包含在十诫里面,并且也是设在教会内的行为标准的那类真理。他们当中的智者不仅在外在形式上,而且还在内在形式上遵守这些律法。因为他们认为这种事不仅违背他们的宗教信仰,还违背公共利益,因而违背他们对别人的内在责任,因此这类行为违背仁爱,尽管他们并不怎么知道何为信仰。他们在自己的模糊中拥有一种良知,他们不愿违背这良知行事;事实上,其中一些人无法这样做。由此明显可知,主掌管他们的内层,尽管它们处于模糊的状态;并在如此行时赋予他们接受内层真理的能力,他们也的确在来世接受内层真理(参看前面关于外邦人的说明,2589-2604节)。
我有时得以与来世的基督徒谈论教会之外的外邦人的状态和命运,因为他们对信之真理与良善的接受,要比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基督徒容易得多;基督徒对他们的想法很残忍。也就是说,教会之外的所有人都是受诅咒的,这种思维方式建立在这一公认的准则之上:在主之外没有救恩。我曾告诉与我交谈的基督徒,这条准则是对的;不过,彼此过着仁爱生活,并出于某种良知行公义与公义的外邦人,在来世接受信仰、承认主,要比教会内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更容易。此外,基督徒陷入虚假,以为天堂唯独是他们的,因为他们有圣言这本写在纸上,却没有写在他们心上的书;还因为他们认识主,然而却不相信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性;反而承认在他们称之为人性的其第二本质方面,祂仅仅是如同一个普通人。因此,当由着他们自己和他们自己的想法时,他们甚至不崇拜祂。因此,是他们在主之外,没有救恩。
1904.“亚伯兰的妻子撒莱才取了”表示对真理的情感,这是真正意义上的“妻子撒莱”。这从“撒莱”和“妻子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撒莱”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真理,“妻子”是指情感,如前面所解释的(915, 1468节)。有两种情感彼此截然不同,即: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。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,对真理的情感是领头的,因为他为了良善而对真理拥有情感;不过,一旦他重生,对良善的情感就成了领头的;这时,他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,或说良善赋予他对真理的情感。对良善的情感属于意愿,对真理的情感属于理解力。上古之人可以说在这两种情感之间建立了一种婚姻。他们将良善(或对良善的爱)和真理(或对真理的爱)称为人,称前者为“丈夫”,后者为“妻子”。将良善和真理比作婚姻的做法来源于天上的婚姻。
就本身而言,良善和真理并没有生命,而是从爱或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。它们只是生命所使用的工具。因此,产生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爱如何,生命就如何,因为整个生命构成整个爱或情感。这就是为何“妻子撒莱”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。此处由于直觉(the intellectual,新世纪版本为intuition,即直觉)渴望理性为它的后代,还由于她说的话表达了这种渴望或情感,所以在本节,经上明确说“亚伯兰的妻子撒莱,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”;这句话在内义上若不体现这些事,就没有必要重复,因为它本身是多余的。
直觉真理有别于理性真理,理性真理有别于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形式的真理,就像内在之物有别于中间之物,中间之物有别于外在之物一样。直觉真理是内在的,理性真理是中间的,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外在的。这些彼此区别极为显著,因为一个比一个更内在。对每个人来说,内在的,或存在于其至内在部分的直觉真理从来不是他自己的,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。主由此流入理性心智,在这里,真理第一次看似人自己的;然后,主通过理性心智流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。由此清楚可知,没有人能貌似凭自己基于直觉真理思考,只能基于理性真理和事实真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思考,因为这些看上去似乎是他的。
当主活在世上时,唯独祂基于直觉真理思考,因为这真理就是祂自己那与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,或与神性属天之物结合的神性属灵之物;在这方面,主不同于其他所有人。人绝没有出于神性如同出于他自己那样思考的能力,这种能力也不可能存在于人里面,只存在于从耶和华成孕的主里面。主因出于直觉真理,也就是出于对直觉真理的爱或情感思考,所以也出于这真理渴望理性。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,“亚伯兰的妻子撒莱”(她表示对直觉真理的情感)“取了埃及人夏甲给了自己的丈夫亚伯兰为他的女人”。
此处所隐藏的其它奥秘无法展开并理性解释清楚,因为对于自己里面的内在事物,人住在极大的模糊之中,甚至对这些事物没有一丁点概念。事实上,他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误认为理性和更高的直觉,不知道这些是不同的事物。事实上,这三者彼此区别如此显著,以至于直觉离了理性也能存在;基于直觉的理性离了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同样能存在。对那些完全沉浸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人来说,这一点不可避免地看似一个悖论,但却是真理。然而,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在记忆知识形式中的真理,或存在于其心智的知识或事实层级中的真理,也就是说,拥有对它的情感和信靠,除非他拥有理性真理,以便主能流入这理性真理,并通过它从心智的直觉部分流入。这些奥秘只有在来世才能向人敞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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